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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国家能源局光伏政策年终汇总
加入时间:2015/12/25 11:56:29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讯

新能源是当前的一大热点,目前气候形势不容乐观,能源变革也是势在必行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替代成为一个颇有前景的行业。我们国家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支持光伏发展,把光伏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家能源局通过政策规范和帮扶光伏等新能源行业发展。那么,在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哪些一石惊起千层浪的政策文件呢?索比光伏网对此进行了独家盘点。

2015年1月9日 《国家认监委能源局关于成立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国认证联〔2015〕5号发布,按照《国家认监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认证联〔2014〕10号)有关要求,经对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进行遴选,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组建了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以协助对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

   《国家认监委能源局关于成立光伏产品检测认证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国认证联〔2015〕5号.doc

2015年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12号,将2014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共计253项)下达给各有关单位,请组织、监督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2014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12号.doc

2015年1月7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发布,要求以风险控制为主线,以危害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为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系统地提出电网、设备设施、劳动安全、作业环境、职业健康风险管控的内容、目标与途径,强调事前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事中落实管控措施、事后总结与改进,最终达到风险超前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doc

一月份,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统计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附表1所列光伏发电并网容量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实。

对于两个渠道统计2014年累计并网容量数据出入较大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辽宁、陕西、宁夏、新疆(含兵团)、广东、广西、云南和贵州省(区、市),请能源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沟通,逐个项目进行核实,并于1月23日前将统计数据(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分开)和对应的项目名单报我局。

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补充报送2014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按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分别报送(分布式光伏项目包括2万千瓦以下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注明并网时间,对于与电网企业统计数据出入较大的地区,请说明原因。请有关电网企业积极配合核实相关数据。

   
《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统计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doc

2015年1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国家能源局根据全国光伏发电中长期规划、各省(区、市)太阳能资源、电力市场消纳和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提出了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征求以上各单位意见,并要求于2015年2 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2014年,中国新增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0.52GW,并未完成当年国家能源局制定的 14GW目标。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发布诸多政策以推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但最终只完成了2.52GW的分布式电站,离当年8GW的目标相差甚远。基于 2014年中国光伏发电市场出现的一些问题,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新政策中做出了下述主要调整以完成2015年总体15GW的目标。

   《能源局关于征求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国能新能2015-44号.doc

1月29日,能综新能〔2015〕51号《关于征求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意见的函》。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先进技术产品缺乏市场支撑、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

为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用用,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基础上,根据我国光伏发电技术进步情况,逐步提高光伏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促进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国能综新能〔2015〕51号《关于征求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意见的函》.doc

2015年1月29日,国能综科技[2015]52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的通知》下发,为了促进能源科技创新、推动能源装备自主化,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我局拟公开组织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规定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各地区2015年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扶贫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

鼓励各地区优先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原则上单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小于3万千瓦,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能源自主创新和能源装备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下发,国家能源局要求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针对春季天气干燥、容易引发各类火灾事故等特点,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春检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和培训教育,防范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

   国能新能20157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015年4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转变能源发展方式、科学论证发展目标、研究重点任务、统筹落实消纳、加快装备产业建设以及研究保障体系等六各方面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177号.doc

2015年5月15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发布,对于不存在弃风限电情况的省区市每年由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平稳有序的发展原则,自主提出本年度开发建设规模;

出现弃风限电问题的省区市,须对本地区风电开发建设和并网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评估,科学制定本年度风电开发建设的规模和布局,同时要编制相关分析评估报告,提出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措施和预计风电运行指标。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doc

2015年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对拟筹建的能源行业太阳能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我们对拟筹建能源行业太阳能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方案(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方面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意见于6月25日前反馈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拟筹建的能源行业太阳能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求意见的通知》.doc

2015 年 6 月 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 号。近年来我国光伏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部分落后产能不能及时退出市 场 、先进技术产品无法进入市场、光伏产业整体技术升级缓慢、光伏发电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问题。为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能源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doc

2015年6月5日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5]199号发布,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要适应能源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切实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5]199号.doc

2015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建立健全网源协调发展和运营机制,全面提升电源侧智能化水平;增强服务和技术支撑,积极接纳新能源;加强能源互联,促进多种能源优化互补;到2020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开放兼容、双向互动、高效经济、清洁环保的智能电网体系,满足电源开发和用户需求,全面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智能电网装备体系。

   
发改运行2015-15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doc

2015年7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新能源微电网是基于局部配电网建设的,可通过能量存储和优化配置实现本地能源生产与用能负荷基本平衡,可根据需要与公共电网灵活互动且相对独立运行的智慧型能源综合利用局域网。

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可依托已有配电网建设,也可结合新建配电网建设;可以是单个新能源微电网,也可以是某一区域内多个新能源微电网构成的微电网群。鼓励在新能源微电网建设中,按照能源互联网的理念,采用先进的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实现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智能化匹配及协同运行,以新业态方式参与电力市场,形成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新载体。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5]265号.doc

2015年7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将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共计784项)下达给各有关单位,请认真组织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起草单位抓紧落实,按时完成任务。

   《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doc

2015年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发布,为提升新能源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管理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现就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要求,并且原“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平台”自2015年11月1日起停运。

   《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8号.doc

2015年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国能法改[2015]425号,规定违反规定未建设或者未及时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拒绝或者阻碍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的;未提供或者未及时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服务的;未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其它因电网企业或者电力调度机构原因造成未能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情形。

电网企业应当自电力监管机构认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之日起15日内予以赔偿。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xls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行政工作流程图.doc

2015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 能源局印发《关于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 )》,共包含6个配套文件:《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展现了厘清输配电价和交叉补贴,完善价格机制;无歧视开放电网,完善市场体系;明晰交易机构定位,重塑市场格局;保障民生,促进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明确售电改革细节,推进政策落地;加强自备电厂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六大亮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docx